我们都知道武汉的房屋租赁市场一直都是比较火爆的,但是就存在很多房东方面改变房屋的建筑结构和随意涨租等不当行为,一定程度上影响租客的居住,新的《湖北省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出来后,就可以减少类似事件发生。
9月25日,湖北省印发了《湖北省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而自2018年10月1日开始,我省住房租赁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在开展住房租赁业务时应当提供本示范文本,供当事人阅读。
示范文本的电子版,可在省住建厅和省工商局门户网站下载。
过去,我省各地使用的住房租赁合同,多为中介机构制定或租赁双方自行订立的合同,在保障当事人权益方面存在不足。
此次印发的《湖北省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主要内容包括:房屋基本情况、成交方式、租金、押金约定、房屋使用维修安全等十五条,旨在进一步规范住房租赁行为,保障租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鼓励租赁消费,规范有序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如合同第五条,规定租金调整次数和幅度要事先在合同中约定,未约定租金调整次数和幅度的,房东不得在租赁期内单方面提高租金。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之日起3日内,房东要将押金抵扣租客应交而未交的租金、费用以及租客应当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后,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房屋租赁期间,房东如采取暴力、威胁或者其他强制方式驱逐租客。
收回住房的,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承担赔偿责任。
同时,合同还规定房东要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施设备符合建筑、消防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擅自改变房屋内部规划布局且满足基本使用功能。
在租赁期间,租客经房东同意,可对房屋进行装修,但不得损坏房屋的主体结构,并保证其装修符合国家消防安全的要求。租客在租赁期内转租或分租所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的,需征得房东书面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