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几年,武汉为了吸引更多大学生,对落户条件放宽了很多。以后打算在武汉定居的朋友,可以来看看最新的落户条件以及所需材料。那申请流程也已经替大家整理好了,希望下面这些内容可以帮到各位。
1、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经教育部认证)毕业生(含留学回国人员)、年龄不满45周岁(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不受年龄限制)的毕业生。
2、毕业生配偶、未成年子女及父母都可随迁。
1、《申报户口登记表(学生落户登记类)》。
2、《居民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
3、学历证明(教育部“中国高等学校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认证留学回国人员学历或学位认证书”)。
4、毕业证原件。
5、居住凭证(含自有房屋所有权凭证、租房合同或协议、借住证明、单位证明),自有房屋非本人的需提供关系凭证及房屋落户同意书(该房有户口的提供户口簿)。
6、配偶及子女随迁的,需提供关系凭证。
7、业务主体人照片(申请人本人持申报户口登记表自拍照片)。
1、上传提交材料
通过“湖北公安政务服务平台”,拍照或扫描上传落户需提交材料。
2、网上受理审核
自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核通过”或“审核不通过”操作,对“审核不通过”的,应详细说明原因。
3、核发准迁证明
已“审核通过”的,于2个工作日内在人口系统中开具《准予迁移证明》或《批准入户通知书》加盖“网上办”印章,并根据申请人选择的邮政快递寄送或现场领取方式予以核发。
4、办理入户归档
申请人持申报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户口迁移证》和《准予迁入证明》或《批准入户通知书》,到落户地派出所户籍窗口或户政办证中心办理入户归档手续,派出所应认真审核落户所需材料原件,准确无误的,打印户口簿或社区公共户《常住人口登记表》;发现弄虚作假的,不予办理并依法处罚。
5、档案资料管理
派出所户籍窗口收取的落户所需材料要装订成卷,定期交分局统一存档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