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武汉市“十优满意单位”硚口区烟草专卖局汉正管理所在武汉城市留言板上和网民进行互动,对很多网民所提的烟草专卖问题进行了回答。下面是目前在武汉个人开店办理烟草专卖证的手续和办理方式。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应该具备的条件:
1、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2、有与住所相独立的固定经营场所;
3、符合当地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
4、国家烟草专卖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新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应该提交的材料:
1、申请表;
2、工商营业执照;
3、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目前在武汉市申请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在取得与实际经营地址相符的营业执照的前提下,可以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或“国家烟草专卖局政务服务大厅”提出线上新办申请。
硚口区烟草专卖局汉正管理所:目前,电子烟暂不属于专卖管理的范畴,加热不燃烧卷烟的烟弹属于专卖制品。但为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的侵害,我们专卖管理人员在日常工作中也会加大对向未成年售卖传统卷烟和电子烟行为的监管,为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设立屏障。
《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和《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都对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条件作出了规定,管理办法中的第二十六条还对不予发证的几种特殊情况作了规定。
所有烟草专卖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等,并未有对一人多证的情况予以限制。
行政法律领域奉行“法不禁止即自由”的原则,因此如果材料齐全、手续合法,且符合其他办证条件,一人是允许申请多本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
但在后期监管中,一人多证的零售户会作为当地烟草主管部门重点监管的对象,加强日常管理,防止其成为非法地下卷烟批发商。
同时,一人不能分二身,一人多证的情况下势必有其中一店委托他人经营或者代为负责。
如果是委托经营,当地烟草主管部门会查明是否具有合法的委托手续和文件材料,严防变相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转让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严防代订货证等情况的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