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户申请人群中也有一些是有疾病的,一般这样的情况是可以进行申请大病救助进行医疗救助问题,来解决就医看病难的问题,低保户大病救助申请还是需要在村里进行,带上材料即可办理,报销是按照报销比例的,下面了解下具体内容。
一般情况下,严重原发性心脏病、严重脑损伤、严重再生障碍性贫血、尿毒症、脑瘤、瘫痪、心肌梗死、恶性肿瘤、肝功能衰竭等疾病可以申请低保。除上述疾病外,还有因重大疾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也可以申请低保。
大病救助主要面向的对象是:农村五保对象;城镇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收入来源、无法定赡(抚)扶养人的人员(简称城镇“三无人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城乡低收入家庭成员。因此,低保户是可以申请大病救助的。
包括儿童白血病、先心病、终末期肾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耐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血友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唇腭裂以及多种癌症。
(1)申请
申请人通过户籍所在地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或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如实提供家庭经济状况、医疗诊断书、病史病历资料复印件、各种医疗报销凭证、医疗费用收据、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家庭户口本复印件、城乡低保五保证复印件、家庭收入状况证明等材料。
(2)审查
村(居)民委员会或有关单位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确认属实的,张榜公布,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填写社会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连同有关证明材料,分别报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和市民政局审批。
(3)审批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和市民政局对上报的申请表、有关材料逐项审查,确认符合救助条件的,及时签署审批意见。 (4)审核备案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开发区管委会要将审批的医疗救助对象情况汇总报市民政局审核备案,市财政局抽检审核,作为发放医疗救助金的依据。
农村大病患者住院费用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70%,最高可达到90%。低保、低收入群体拟按照“先保险,后救助”的原则,先依照各自参加的医疗保险险种报销,余下部分可申请医疗救助,即再报销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