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公证是当事人向公证机关申请,依法证明与房产有关的真实性、合法性活动。2021年武汉市居民若需要申办房屋买卖合同公证,应携带身份证明材料和其他证明材料,下面我们来看详细的手续信息。
申办房屋买卖合同公证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一)、身份证明
1、自然人应提交的身份证明
(1)、境内申请人提交:户口簿、身份证
(2)、境外申请人提交:护照、通行证、台胞证、旅行证等
委托他人代办公证还应提交:
(1)、有效的委托书
(2)、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2、法人/其他组织应提交的身份证明
(1)、营业执照
(2)、公司章程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身份证件(身份证、护照等)
委托他人代办公证还应提交: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署的有效委托书
(2)、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二)、其他证明材料
1、《房地产权证》
2、如系共有房屋,需提交共有人身份证明及其同意出售房屋的证明
3、法律、法规、规章或公司章程中规定,转让必须经批准或通过的, 须提交经批准或通过的文件
(三)、公证员认为需提交的其他材料
根据武汉市长江公证处发布《公证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显示,证明经济合同有不同的收取比例。
证明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房屋转让、买卖及股权转让,按下列标准收取:
标的额500000元以下部分,收取比例为0.3%;按比例收费不到200元的,按200元收取;
500001元至5000000元部分,收取0.25%;
5000001至10000000元部分,收取0.2%;
10000001元至20000000元部分,收取0.15%;
20000001元至50000000元部分,收取0.1%;
50000001元至100000000元部分,收取0.05%;
l00000001元以上部分,收取0.01%。
委托公证的备件:
(1) 办理委托公证时,不需要受托人到场,委托人到场办理,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 售房委托公证:身份证明、户口本、不动产权证书、契税发票、购房至今的婚姻关系证明以及受托 方的身份信息;
(3) 买房委托公证:身份证明、户口本、婚姻关系证明、买卖合同以及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或者网签合同;
注意事项:
(1) 公证书上的内容(姓名、身份证号码、产权地址、房屋产证编号)需与提供的证件内容保持一致
(2) 若业主方公证,需办理委托事宜(查档,签署买卖合同、缴纳和减免税费,产权过户手续,领取产证,注销抵押等)
(3) 若客户方公证,需办理委托事宜(查档,签署买卖合同、缴纳和减免税费,产权过户手续,领取产证,办理抵押等)
(4) 若客户方为多个权利人时,公证书需体现权利人的份额分配
(5) 交易双方不得相互委托
(6) 交易双方不能公证委托给同一个人
(7) 委托期限不能超过 2 年
(8) 不得指定受托人或第三人代为收款
1.房产赠与是否必须公证?
非直系亲属间的赠与仍然需要公证,现在只有直系亲属间的赠与不需要公证;
2.未办理过户手续的房屋赠与合同公证是否有效?
该房屋赠与合同有效。此时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合同成立并生效,但是双方签订合同公证后未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此时的房屋所有权并没有转移,所有权还是归赠与人所有,物权效力并没有生效,容易造成法律纠纷;所以大家如果办理完房屋赠与合同公证后双方应及时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赠与公证注意事项:
* 赠与人为公民的,赠与公证不能委托他人办理。
* 赠与标的物为共同财产或夫妻共有应共同办理。
* 赠与标的物应产权清楚、无争议、无抵押、留置、担保等情况。
* 赠与行为应是将个人财产无偿赠与他人的行为,不能有故意规避法律的行为。
办理不动产赠与公证的,经公证后,应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否则赠与行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