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汉市发布解除本埠货车在武汉市内通行的部分管理措施,此次的解除措施主要针对武汉市本地的火车,如果是外埠货车在武汉市内通行的话,则需要申请办理通行证,下面是具体情况。
目前外埠多用途货车确需通行武汉市限货区域内的,可按照相关规定,申请办理通行证。目前,本埠限货区域按照2019年8月发布的《关于加强我市载货汽车交通管理的通告》执行。
多用途货车具有客货两用的特点,属于货运车辆。为与武汉市货运交通管理措施保持一致,同时,避免外埠多用途货车对我市道路交通造成较大影响,此次取消多用途货车进城限制仅针对武汉本地多用途货车,也就是鄂A牌照多用途货车。
多用途货车与皮卡车是什么关系?
“皮卡车”是多用途货车的俗称,但不是所有的“皮卡车”都是“多用途货车”。
在2020年3月1日之前,因没有“多用途货车”这一车型类别,“多用途货车”按照轻型栏板货车或轻型普通货车等车辆类型登记。本《通告》解除的多用途货车包含2020年3月1日前在本埠登记为轻型栏板货车、轻型厢式货车等符合“多用途货车”标准的车辆。
自2020年3月1日起,只有按照“多用途货车”登记的车辆才在此次解除范围以内。
违反通行规定的多用途货车如何处罚?
武汉交警将通过路面查验、电子警察等方式,核查多用途货车上路行驶等情况。对发现的多用途货车违反《通告》规定违禁通行的,市公安交管部门将以“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作出罚款200元,并记3分的处罚。
通告有效期5年过后多用途货车还能通行市内道路吗?
本《通告》有效期为5年,通告到期后,市公安交管部门部门将按照国家、省市多用途货车通行有关政策,结合我市实际情况适时调整或延期。
1、三环线区域内(不含三环线)所有高架桥、隧道禁止大型客车通行(允许通行的高架桥、隧道除外)。
2、长江大桥、江汉桥禁止大型客车通行(公交车、新能源大型客车除外)。
3、武汉长江隧道、武汉长江公铁隧道、东湖隧道、水果湖隧道只允许9座(不含)以下小型客车通行,最高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60公里。为确保隧道通行安全,武汉长江隧道、东湖隧道每日1时至5时封闭隧道进行维护,禁止车辆通行;武汉长江公铁隧道每日0时至5时封闭隧道进行维护,禁止车辆通行。
4、左岸大道(江北大道段)禁止中型(含)以上载客汽车通行。
5、大治闸桥禁止7座(不含)以上的客车通行。
6、本市中心城区范围内所有高架桥,隧道,跨江、河、湖桥梁禁止非机动车、行人通行(设置有专用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的除外)。
7、机动车、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应服从交通警察及协管人员的指挥,按照交通标志的指示通行。
8、本市原有道路交通管理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9、违反本通告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10、本通告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