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规定女性生育是要有产假的,但是具体产假是多少天,男性陪产假又是多少天,这个每个城市是不一样的,所以赶紧来看看武汉关于产假的那些具体规定吧。这可关系到我们每一个人的切身利益。
《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32条规定,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产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30天,并给予其配偶15天护理假;产假和护理假视同出勤,工资、奖金照发。
《湖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11条规定女职工的产假期按下列规定执行:
1、怀孕未满12周流产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其指定医疗机构的证明和其他相关规定,给予15至30天的产假;怀孕12周以上28周以下流产的,给予42天的产假。
2、正常分娩的,享受90天产假,其中产前休假15天。
3、怀孕28周以上早产或者超期分娩的,视为正常分娩。
4、分娩时遇有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5、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