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中国的离婚率越来越高了,很多人可能因为一时之气就要闹离婚,但是不管是什么原因,要离婚就得去民政局办理离婚证,不是随口说说就可以的。那么想要离婚需要准备什么哪些东西呢?在我国,不同形式的离婚所需材料也不一样哦,请往下看。
婚姻法规定,离婚只有两个方式,第一个方式就是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好,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第二个方式就是起诉离婚,如果双方协议离婚不成,只能去法院起诉离婚。
第一、身份证
双方必须亲自本人去民政局办理,同时要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原件,由民政局工作人员核实身份证信息。
第二、户口本
户口本能够证明当事人是属于民政局的管辖范围之内,是属于当地的常住居民。
第三、结婚证
如果结婚证丢失或者是毁损的,可以先去补办结婚证,到原先领取结婚证的民政局,携带本人身份证,可以重新补办结婚证。
第四、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是非常重要,尤其是在协议离婚过程中,对于子女抚养权、子女抚养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夫妻共同债务承担等问题,协商一致并写在离婚协议书当中。
第五、二寸近期照片
照片可以提前准备好,也可以到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时直接拍照。
1、结婚证或结婚登记表
2、户口簿,证明户籍信息
3、如果有孩子,孩子的出生证明
4、有共同财产的,最好先列好清单:房子、车子、存款等
5、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也需要准备第一次判决书
6、如果对方有出轨、婚外情证据等,可以提供
在被告所在地法院或婚姻登记地所在地法院去提交资料缴纳诉讼费,离婚诉状需明确:
1、判决离婚
2、孩子抚养权归属,抚养费多少
3、共同财产分割
4、有哪些离婚的事由
法院对于离婚案件,一般都会先安排调解,调解不成的,再会组织开庭,一般争议最大的是孩子抚养权,财产分割(怕对方转移财产的话,建议财产保全)
1、申请
当事人协议离婚时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否则,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我国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
2、审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接受当事人离婚申请时,应把婚姻法及《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向当事人讲清,而双方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婚姻登记管理人员的提问。
工作人员应查明
①离婚申请人是否是合法夫妻;
②离婚双方申请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③离婚是否确实出于双方自愿;
④对子女问题的处理是否妥当;
⑤对财产问题的处理是否妥当,等等。
(3)登记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经过审查后,对符合婚姻法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离婚申请,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
对不符合婚姻法和《离婚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登记申请不予登记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男女登记离婚后,一方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离婚协议及子女和财产问题的处理翻悔时,应当向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解决。只有在原婚姻登记机关撤销离婚登记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的,人民法院才能受理,在原婚姻登记机关未撤销离婚登记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的,人民法院不应受理,但应告知当事人向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撤销离婚登记。
如果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弄虚作假,骗取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当撤销离婚登记,并对当事人宣布其解除婚姻关系无效,收回离婚证并对当事人处200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