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是十一黄金周的第一天,一大早,武汉地铁就进入了忙碌的工作状态,预计未来几天假期,会持续进行进入客流高峰,尤其是假期后期。乘坐地铁的游客市民这么多,今天和以后在武汉乘坐地铁也要注意了,武汉今日正式开始实施地铁新规,违者有罚,具体条例见下文。
条例规定,禁止下列十二类影响轨道交通运营秩序、公共场所容貌和环境卫生的行为:
1.擅自在轨道交通车站、通道、出入口和出入口周围五米范围内停放车辆、堆放杂物、摆设摊档等;
2.在车站、列车内吸烟、随地吐痰、便溺、吐口香糖、乱扔废弃物;
3.擅自在列车和车站、桥梁、通道、出入口等轨道交通建(构)筑物上刻画、涂写、张贴、悬挂物品等;
4.携带宠物、活禽等动物乘车,残疾人携带有识别标志的助残犬、导盲犬除外;
5.携带外表尖锐等易损伤他人的物品或者有严重异味、易污损设施的物品乘车;
6.在车站或者列车内使用滑板、滑轮鞋、平衡车、自行车等;
7.在运行的自动扶梯上倚靠侧板、逆行;
8.在车站、列车、出入口、通道内躺卧、踩踏座椅、乞讨、大声喧哗或吵闹、使用电子设备外放声音、擅自表演歌舞;
9.在列车内进食;
10.擅自在车站、列车内推销、售卖产品或者服务;
11.携带重量、长度、体积超过乘客守则规定的物品乘车;
12.其他影响轨道交通运营秩序、公共场所容貌和环境卫生的行为。
10月1日起,新修订的《武汉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正式施行。“阻挡车门或者站台门关闭”被列为危害轨道交通安全的行为,明令禁止。
新修订的《条例》中,增加了需禁止的危害轨道交通安全的行为种类,将“阻挡车门或者站台门关闭”“在地面或者高架线路两侧一百米范围内升放风筝、气球等飘浮物体和无人机等飞行器”列为危害轨道交通安全的行为,明令禁止,违反者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条例还新增禁止影响轨道交通运营秩序、公共场所容貌和环境卫生的行为,在车站或列车内使用平衡车、自行车,在运行的自动扶梯上倚靠侧板,在车站、列车、出入口、通道内乞讨、大声喧哗或吵闹、使用电子设备外放声音,擅自在车站、列车内推销、售卖产品或者服务。
去年7月,武汉地铁就向社会征集发布新版《武汉地铁文明公约》,将轻声言谈、有序乘车、礼让行善等文明行为列入其中,对一些“新出现”的不文明现象进行了规范;
与此同时,武汉地铁持续开展文明乘车督导、排队上下车宣贯、监督执法等活动,引导广大市民乘客安全出行、文明乘车。
地铁执法力量先期将重点向客流较大的1、2、4号线倾斜,组建多支轨道交通不文明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小组,对列车车厢、车站出入口等不文明行为开展治理。
10月1日,轨道交通1、2(含机场线、2号线南延线)、3、4(含蔡甸线)、6、7(含纸坊线)、8、11号线运营时间为6:00至23:00,阳逻线运营时间为6:00至22:30。
10月2日至10月8日,轨道交通1、2(含机场线、2号线南延线)、3、4(含蔡甸线)、6、7(含纸坊线)、8、11号线运营时间为6:30至23:00,阳逻线运营时间为6:30至22:30。
9月27日、10月10日调休上班,按工作日组织运营,轨道交通1、2(含机场线、2号线南延线)、3、4(含蔡甸线)、6、7(含纸坊线)、8、11号线运营时间为6:00至23:00,阳逻线运营时间为6:00至22:30。
1.《条例》的修订,体现了在建设世界级地铁城市发展战略、实现武汉高质量发展的大背景下,以良法促善治,用制度保障轨道交通事业发展的必然趋势。
2.《条例》与交通部轨道交通管理相关规定有效衔接,对武汉轨道交通的规划、建设、运营、安全、应急及法律责任等方方面面都作了相应规定,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约束性。
3.《条例》在提升城市服务功能,提升轨道交通建设、运营安全管理等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同时对近几年新出现破坏乘车环境、秩序以及安全的行为予以了禁止,在法规层面进一步保障了乘客的乘车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