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就要到10月份了,武汉积分落户在10月份就可以办理,想要用积分落户武汉的小伙伴得赶紧抓紧时间了,准备好材料,看准时间,趁着10月把户口落下来,不然只能等明年了!快点来看看积分落户到底有什么要求,又怎么操作吧!
2020年申报时间为10月1日至10月31日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非武汉市户籍人员,可参加积分入户:
(一)在本市拥有合法稳定住所(含合法租赁住房);
(二)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三)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
(四)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符合申报条件者,有网络和窗口两种方式提交申请:
1、关注“武汉公安”微信公众号,注册登录“武汉市积分入户信息平台”办理;
2、到各区政务中心户籍窗口提交材料,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申请后,公安部门将申请人信息发送至相关部门和单位,相关部门和单位在15个工作日内反馈审核赋分结果。市公安部门根据审核结果,对拟入户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申请人到公安部门办理入户手续。
1、在窗口申请
应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积分入户受理回执单》和积分申请材料复印件,经核实通过后开具户口《准予迁入证明》。
2、在网上申请
应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居住证和积分申请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申请落户地所在区政务中心积分入户窗口,经核实通过后开具户口《准予迁入证明》。
3、申请人务必提前准备好相关申报材料,特别是以下4个方面:
一是确保居住证在有效期内。
二是住处,自有住房应提供房产证明,租房的要到所在社区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站及区房管局房管站备案租赁合同,住单位宿舍的需要单位提供证明和产权证。
三是提交的学历需要学历认证材料。
四是提交技术职业资格证书,需要申报职称时的学历证书、取得资格时的相应表格(评审表,或初聘表、合格人员登记表)等材料。
合法稳定住所指标。最高分值50分
1.申请人或者配偶在本市拥有合法稳定住宅的,积50分;
2.父母、子女在本市拥有合法稳定住宅的,积30分;
3.在本市合法租赁住房或者居住在单位宿舍的,连续居住每满1年积5分,累计不超过50分;
4.申请人自愿腾退政府类公共租赁住房的,积15分。
社会保险指标。以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年限累计积分,每满1年积5分,最高分值50分。
居住证指标。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的,每满1年积5分,最高分值50分。
年龄指标。最高分值30分
1.年龄在18至30周岁的,积30分;
2.年龄在31至40周岁的,积20分;
3.年龄在41至45周岁的,积10分。
住房公积金指标。以在本市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年限累计积分,每满1年积3分,最高分值30分。
文化程度指标。最高分值30分
1.大专学历,积10分;
2.本科学历,积20分;获得学士学位的,积30分。
技术职称指标。最高分值10分
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或者本市紧缺工种的中级工,取得职称后在本市就业创业1年以上的,积10分。
纳税指标。最高分值50分:
1.申请人为本市依法注册登记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该企业年度应纳税额达到10万元的,积10分,每增加1万元加5分;
2.申请人为在本市依法注册登记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合伙人,以其投资份额占该企业实收资本的比例而分摊企业年度应纳税额达到1万元的,积10分,每增加1万元加5分;
3.申请人为在本市依法注册登记的个体工商户,年度应纳税额达到2万元的,积10分,每增加1万元加5分,最高积50分;符合减免税政策的,每享受1年减免税政策积2分,最高积20分;
4.申请人在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仅限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的,积10分;应纳税额达到0.2万元的,积20分,每增加0.2万元加10分,最高积50分。
申请区域指标。申请人在新城区(蔡甸区、江夏区、东西湖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黄陂区、新洲区)申请入户的,积10分。
(一)欠税。截至申请之日为止,申请人仍欠税的,扣减20分;
(二)失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每条扣减50分;
(三)行政拘留。5年内有行政拘留记录的,每条扣减50分;
(四)刑事犯罪。10年内有刑事犯罪记录的,每条扣减1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