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朋友在婚后因为各种原因想要查询配偶名下的不动产信息,那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查询配偶名下的不动产是合法的吗?在武汉怎么查询配偶名下的不动产呢?有哪些方式?具体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对于以人查不动产方式,我国则进行了限制性规定。作此规定的目的,是为了防止不动产登记信息被不正当利用导致个人隐私被泄露,是对登记资料查询人需要的满足和对权利人隐私保护的一种平衡,避免了查询人滥用查询权利对他人个人隐私侵犯的风险。但是,权利人、利害关系人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可以不受“不能以人查不动产”规定的限制。基于此,夫妻一方可以以姓名为条件查询对方名下的不动产登记信息。对于夫妻共有不动产,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婚后所得的不动产为夫妻共有,夫妻一方作为共有不动产的所有人当然可以查询相关登记信息。对于夫妻一方取得的个人不动产,通常配偶查询时都涉及财产分割等利害关系,虽然对方没有所有权,但基于婚姻的属性及夫妻间的特殊身份关系,另一方也应当享有知情权。实践中,夫妻一方持身份证、户口本和结婚证等证明夫妻关系的有效证件,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查询另一方的登记状况,有关单位应当受理,并且为其出具相应的书面材料。
一是政务中心不动产登记查询窗口,可持身份证、携带结婚证明材料,开展查询;
二是通过政务中心部署的自助查询设备,持本人及配偶身份证原件,自助查询;
三是网上自助查询,通过武汉市不动产微信公众号、武汉不动产登记服务微信小程序中“授权查询”模块,经配偶授权后,开展网上自助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