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 11 已经进入了倒计时,大家的购物车一定准备了好多的东西,就等着11 日零点 " 开闸 "。如今的电商平台已经培养了大量的剁手粉,今天我们就来提前看看,我们购物时应该避开那些陷阱吧!
" 空仓钜惠 "、" 特价无库存 "、" 概不退还 "…… 依然有不法商家的诱惑性宣传和强制性条款,让原本淘实惠的买家苦不堪言。大家在买买买时候,怎样才能避开陷阱,维护自身权益?
双 11 前夕,华西都市报 - 封面新闻记者采访了四川开山律师事务所孙羿律师,为大家提供一些购物避坑小 " 贴士 "。
孙羿表示,对于电商行业的影响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对于电商的经营主体及经营范围做了明确。以前,行业主体不明确,各类违规网络经营活动层出不穷,没有统一的监管部门。
没有统一的行业标准,经营范围没有限制落实,行业乱象丛生。二、消费者权益损害有了法律保障。《电子商务法》颁布将有利于维护整个电商市场秩序,对于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时出现权益损害。
可以直接通过相关渠道反馈,有整套的法律处理机制得以保障,以前消费者在遇到权益损害时无路可寻的情况将得以改善。
成都的电商数量及电商消费者数量一直位居全国前列,今年也举办了全国移动电子商务年会,成都的电子商务行业发展处于中西部首位。所以《电子商务法》的颁布,对于成都电商业发展的影响将更为深刻。
孙羿提醒,消费者在选择网购商家及产品时,要先做好核实真假的工作。网购商家相关信息是否知晓,是否真实,消费者评价如何等。产品基本信息是否清楚,产品有无质量问题。
商家有无售后保障等,不要轻信商家或者店铺的一些误导宣传。在不规范的电商平台或商家中,经常会出现一些 " 隐藏霸王条款 "、" 双重标价误导 "、" 特价无库存 "、" 概不退还 " 等消费陷阱。
一旦消费者选择或者购买相关产品,会带来诸多不利后果。
在成都上一年度的数据统计中,出现了较多的 " 消费陷阱 " 的情况,这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进行产品选择时一定要警觉,一定要选择正规合法的电商平台,选择有相关质量保证的产品。
在产品的信息了解上要做好功课,才能从源头防范 " 消费陷阱 " 的出现。
孙羿介绍,对于在网购中购买到了不符合质量标准或者虚假产品,消费者应当通过正当渠道进行维权,《电子商务法》就消费者维权的方式进行了规范。消费者在收到产品后发现问题。
应当及时向电商平台以及商家反馈,对于问题商品进行取证。店家及平台也应当在合理范围内给予答复并处理,若无法得到解决,消费者再向消费者协会进行告知协调,若还得不到合理解决,消费者可以考虑诉讼等途径解决。
这个维权过程,其实对于消费者及商家都提出了要求。对于商家而言,消费者合理的诉求必须得到满足与保障;对于消费者而言,维权的权利不能滥用,必须有理有据,有法可依。
孙羿表示,依据法律的规定,赠品依然属于商品,同样应当享受商品 " 三包 " 的服务。按照《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经营者以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为条件。
以奖励、赠予等促销形式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免除经营者对该奖品、赠品或者奖励、赠予服务所承担的修理、更换、重做、退货等责任。
商家有义务对奖品或赠品包修、包退、包换,消费者也有权要求商家对奖品和赠品履行 " 三包 " 义务。
对消费者来说,赠品出现质量问题,造成自身权益受到损害时,同样也适用正当的维权措施。(华西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