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今年的电动车防污染有什么新计划,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有哪些改动,为了维护和加快武汉中心城市建设,新修订了一些条例有效管理电动车的排气污染等方面。具体如下。
为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加快现代化、国际化、生态化大武汉和国家中心城市建设,新修订《条例》旨在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为打赢蓝天保卫战提供强有力法治保障,同时力求管理方面与国家“放管服”改革要求保持一致,积极适应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新形势。
《条例》较2015年颁布实施的《武汉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原条例),在完善监管体制、创新监管模式、加强对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等方面有新突破。
排放检验与安全技术检验一并进行“让车主办理检测更便利,检测机构按市场规律健康发展。”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介绍,《条例》与国家“放管服”改革要求和上位法保持一致,在原条例基础上,删除若干规定。
《条例》取消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制度,将原条例“本市实行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制度,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取得环保标志并粘贴在规定的位置”的规定删除。车辆排放检验成为车主取得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的前置条件,一并进行,不再需要车主单独办理。《条例》还鼓励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和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设在同一地点,整合优化检验流程,共享检验信息,提供一站式便民服务。
《条例》还删除了原条例“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方便群众和社会化运作的原则,确定检验机构的布局,并定期向社会公布检验机构名录”和检验机构开展环保检验活动应当执行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机动车环保检验收费项目和标准的规定。市人大法制委员会表示,这一修改将减少对检验机构的行政干预,以市场化方式,激发检验机构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