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汉市针对于个人房东、房屋中介机构、单位住房出租的,提出强化通知。租户入住当天要到公安派出所登记租户信息,如未申报或虚报的,处于200元至5000元不等的金额。下面我们来看如何申报,在哪里申报,处罚规定相关信息。
武汉市治安管理局副局长耿炜表示,对实有房屋、实有人口进行登记,既是公安部相关规定的要求,也是为了更好地为居民群众服务,比如租户是否有犯罪前科,是否负案在逃的逃犯等。大家担心的出租房登记是否含税,其实登记不涉及税收问题。
自有房屋出租:房屋实际管理人或者出租人应当在出租前,持本人身份证、房产证,向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登记手续。
中介或单位出租:应在出租前向公安派出所办理登记,并签订《房屋出租治安责任保证书》。
最佳申报时间:
出租房屋之后,应当在24小时内向公安派出所申报租住人员的身份、联系方式、入住、离开等信息。
1、房屋出租人或者实际管理人未申报或者虚假申报实有人口登记信息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2、中介、单位违反申报规定的,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3、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身份证件的人,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4、申报义务人拒不配合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
5、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