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应该都知道,发明人是完成发明创造的个人,发明人只能是自然人,不能是单位。申请人是具有申请专利权利的个人或者单位,专利授权后,申请人即成为专利权人。那么专利的发明人和专利权人有什么关系呢?
1、发明人、申请人、专利权人,可以是同一个人(自然人),其发明人必须是自然人,申请人则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工矿企业、大专院校、事业单位。发明人是直接做出创新贡献的人。
2、申请人可以不是发明人,也可以是发明人。专利权人,申请授权了,申请人就是专利权人。专利授权一定是授权给申请人。
3、如某人申请专利(非职务发明),申请人、发明人填写的都是该自然人,则发明人和专利证书上体现的专利权人(在发明专利申请书、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书、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书上体现的,是申请人)是同一个人。
4、专利证书上,不会体现“申请人”字样,只有“专利权人”,专利证书上的专利权人,就是(发明专利申请书、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书、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书)专利申请人。
5、专利申请人是指提出专利申请的单位或个人,当专利审查通过之后,专利申请人就成为专利权人,具有主张专利法所赋予专利的权利,简单说,申请人就是专利还在审查中的称呼,审查通过后身份就变成专利权人,专利权人才能拿着专利去告人。
1、他人通过合同从发明人、设计人那取得了发明创造得专利申请权,并申请专利的。应当注意,发明人、设计人在提出专利申请后转让其专利申请权的,应当将转让合同交专利局备案,且经专利局登记合同后生效。
2、发明创造的继承人通过继承取得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对于正在申请的专利权利的继承问题,必须向专利局提出变更申请人的请求。
3、法律直接将专利申请权赋予发明人、设计人以外的其他人。如职务发明创造的申请人为发明人、设计人所在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