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关系的成立也可能出现解除的情况,解除收养关系出现的一系列纠纷需要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解决,那么解除收养关系需要哪些手续呢?
1、收养人和送养人或成年被收养人双方同意解除收养关系;
2、养子女年满 10周岁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1、解除收养关系登记申请书;
2、收养人、被收养人、送养人提交户口簿和身份证;
3、收养登记证;
4、解除收养关系的书面协议一式三份;
5、收养人、被收养人、送养人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各2张(2寸)。
1、申请(受理):收养关系当事人共同到收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办理机构审查
(1)审查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规范、有效;
(2)询问相关情况。
3、登记(发证)
(1)对符合收养法规定的,予以登记,收回收养登记证,发给解除收养关系证明。
(2)对不符合收养法规定的,不予登记,并告知不予登记的理由。
办理地点:被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区(市)县民政部门
办理时限:30日
收费标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费100元/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