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天的时候我们经常可以在地铁入口处看到躺卧休息的人,这主要是因为地铁内可以免费乘凉,但是根据2019武汉地铁新规定,这种行为是不允许的,还有在地铁上卖艺、扫码推广活动的都将会被禁止。
实施近7年的轨道交通管理条例近日启动修订,17日上午,《武汉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提交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条例(修订草案)进一步明确各区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在轨道交通建设管理中的具体责任,其中明确规定各区人民政府在轨道交通建设运营筹集资金等方面的责任,以及负责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日常监管工作。
在运营管理方面,条例(修订草案)新增规定:
乘客应当持有效票证乘车,并配合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工作人员查验票证。
乘客无票、持无效车票、冒用他人乘车票证或持伪造证件乘车的,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可以按照单程总票价补收票款。
条例(修订草案)增加了需禁止的影响轨道交通运营秩序、公共场所容貌和环境卫生的行为种类:
在车站或者列车内除禁止使用滑板、滑轮鞋外,还禁止平衡车的使用;
在车站、列车、出入口、通道内禁止的行为除躺卧、踩踏座椅、表演歌舞外,还包括乞讨、发放广告、做扫码推广活动等。
条例(修订草案)强化安全管理,明确规定,轨道交通站点的公共区域及重点部位的视频监控系统应当与公安机关有关系统连接,视频图像信息保存期限不得少于90日。
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设置安检设施,并对乘客及携带的物品进行安全检查,乘客应当接受检查。拒绝检查的,不得进站;强行进站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条例(修订草案)新增规定,轨道交通运营单位按标准配置站点警务室,将“阻挡车门或站台门关闭”列入危害轨道交通安全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