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是由购房者向银行提供合法文件如身份证、收入证明、房屋买卖合同、担保书等所规定必须提交的证明文件,同时填写房屋抵押贷款的申请,银行经过审查合格,向购房者承诺发放贷款。
(1)借款人合法的身份证件;
(2)借款人经济收入证明或职业证明;
(3)有配偶借款人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
(4)有共同借款人的,需提供借款人各方签订的明确共同还款责任的书面承诺;
(5)有保证人的,必须提供保证人的有关资料。
(1)借款人与开发商签订的《购买商品房合同意向书》或《商品房销(预)售合同》;
(2)首期付款的银行存款凭条和开发商开具的首期付款的收据复印件;
(3)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办理个人住房贷款的房屋抵押登记手续: 贷款批准后,购房人应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并持下列资料到房屋产权所辖区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1)购房人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各一份;
(3)房地产抵押申请审核登记表;
(4)全部购房合同;
(5)房地产部门所需的其他资料。
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时间一般为15个工作日。抵押登记手续完成后,抵押人应将房产管理部门签发的《期房抵押证明书》或《房屋他项权证》交由贷款银行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