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是我们一出生父母就赋予我们的东西,也是我们无法自主选择的一件事。有的家长名字起的很好,但在上户口时,名字输入错误可能就变了一个意思,等我们懂事之后就会想要变更自己的姓名。今天小编就来和大家讲一讲,在武汉变更更正姓名的流程,有需要的同学快来看看吧!
1、本人或法定监护人填写《申报户口登记表》(可在武汉公安网上警局下载或到分局户籍窗口领取,手写签名)(原件留存),其中未
成年人变更姓名的,需父母双方签字(原件留存);父母离婚后,未成年子女变更姓名的,需离婚双方达成一致的书面意见(原件留存)
2、责任区民警调查报告(原件留存)
3、单位职工、公务员还需有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变更更正的证明(由出具部门加盖公章,原件留存)
4、户口簿(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
5、原居民身份证(收缴原件,换发新证)
1、法定时限:10个工作日
2、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1、以下几种特殊情况由武汉市公安局户政管理处常住人口管理大队审核决定是否允许变更更正:
(1)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
(2)有尚未处理结案民事、刑事等诉讼的
(3)离婚双方未经协商或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单方要求变更被监护人姓名的
(4)变更后的姓名有违公序良俗或易引起重大误解的
(5)变更后的姓名易侵犯他人权利的
(6)一人同时变更更正姓名和出生日期两个项目的
2、一般情况下的变更更正:由派出所所长签署意见,分局人口(治安)管理大队分管大队长审批
1、派出所责任区民警受理,填写《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更正申请表》。
2、内部审批:派出所分管所长签署意见
(1)对不需报户政管理处审核决定的,分局人口管理大队审批并办理,户籍室民警归档保存
(2)需报户政管理处审核决定的事项,报户政管理处审核决定是否变更(不属公示内容)
3、分局人口(治安)管理大队或户政管理处将审批结果反馈派出所
4、派出所责任区民警通知申请人办理变更事宜或告知不予受理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