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争取在2020年全省税收环境主要指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湖北制定了40条具体措施,让我们一起来看看都有哪些措施吧。
9月6日,省税务局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的若干意见》,针对湖北实际情况,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以及优化服务三个方面,力争在2020年全省税收营商环境主要指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形成充满活力、富有效率、体验优良、开放包容的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的税收营商环境。
前台纳税人享受到便利,离不开税务部门后台管理的提质增效。
2017年7月,国家税务总局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江苏5省(市)开展优化营商环境试点。一年期间,这些地方先后推出350条举措,缓解企业、群众办税中的“堵点”“痛点”“难点”。
趁热打铁,9月初,国家税务总局发文,选定湖北等12省(区、市)开展第二批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试点,要求试点勇于创新,大胆示范,推动税收营商环境不断改善。
省税务局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简政降负提速,便利纳税人办税缴费;
进一步创新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税收执法;
进一步转职能、转方式、优服务。
省税务局纳税服务处副处长表示,“放管服”改革最大的改变,是思维方式的改变,从过去相对封闭的管理思维变通为开放的服务思维。
她认为,随着经济发展和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深化,依靠传统的管理方式和理念,难以适应新形势新变化的要求。
只有依托“互联网+”思维以及信息化手段,通过管理方式转换和服务能力提升,才能从根本上推动和促进税收营商环境的全面优化。
为让纳税人办税更便捷、更贴心、更舒心,我省税务部门前期进行深入调研,梳理企业和群众在办税中遇到的“痛点”“难点”和“堵点”。
姜琳介绍,在简政放权方面,税务部门的审批事项已由原来的70多项精简到现在的7项,放权的空间相对较小,所以此次更多是“减事项、减环节、减资料、减时限”。
《意见》承诺,到2019年,办税事项、填报表单和报送资料分别减少20%。
在税收优惠办理事项方面,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由备案改为自行申报;
除即征即退等需要办理退库的增值税优惠事项外,增值税及其他税费优惠事项也由备案逐步改为申报或电子化备案,资料留存备查。
在简化纳税人迁移注销流程方面,税务部门将加强与工商部门信息共享,对未办理过涉税事宜的纳税人等,可在工商部门直接申请办理简易注销,不再需要提交税务部门清税证明等资料。
在放管结合方面,建成以信用监管为基础、以大数据为依托、风险管理为重点的新型税收监管体系,对同一纳税人同一年度内进户检查原则上不得超过一次。
在优化服务方面,着力推进“一网办、一窗办、一次办、就近办、移动办、预约办”等多元化办税缴费方式,到2019年底,实现纳税人办税全程网上办、一次不用跑,平均办税缴费时长缩短三分之一。
“《意见》提出的举措紧扣纳税人最关注、最迫切的问题,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对于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优化税收环境具有重要作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庞凤喜认为。
三分部署,七分落实。根据《意见》,省税务局将突出问题导向,加大监督问责力度,定期和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及时发现和解决影响“放管服”改革落实的痛点、堵点,让简政放权的利民措施在基层落地生根。
9月底前,建立窗口单位办税问题处理机制和追责机制,实行层层约谈制度,严肃责任追究。对于涉税“堵点”问题限时解决。
《意见》要求,建立责任清单,限时解决纳税人反映强烈的办事“堵点”问题,抓紧解决“基础信息反复填写”等突出问题,2018年底前,全面解决“群众办事百项堵点疏解行动”中的涉税问题,及时回应纳税人关切。
“《意见》承诺,40条措施最迟在2020年前全部实现,每条措施都有对应的责任部门和实现限期,倒排工期,倒逼改革,确保完成。”姜琳表示,目前最大的难点在于部门之间信息共享的程度。
庞凤喜认为,在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不断深入之际,针对纳税人办税时的堵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行动,有助于打通政策服务“最后一公里”,进一步提升纳税人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