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休息、年假休息以及医疗期修养企业对于员工的休假补偿想必都是大家非常关心的。那么对于这些福利的折算和计算方式具体的标准是什么样子的呢?在计算的时候应该注意写什么问题呢?
员工入职以后可以享受带薪休年假的副待遇,如果职工在入职以后并没有休年假或者年假的折算天数不足1天者,企业应当以工资现金的方式进行折算。折算方法为:
(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假休假天数
PS:若职工没有休年假进行离职,用人单位应该按照年假休假天数进行工资折算进行支付,未足1天者无需支付。
1、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享受3个月医疗期;
2、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上的:享受6个月医疗期;
3、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享受6个月医疗期;
4、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享受9个月医疗期;
5、实际工作年限10~15年:享受9个月医疗期;
6、实际工作年限15~20年:享受12个月医疗期;
7、实际工作年限20年以上,:享受24个月医疗期;
根据规定,职工患病(非工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限内,企业应当按照病假工资制度像患病职工支付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的支付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