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生子作为人生的一个重要的阶段,是每一个都要经历的过程。在怀孕期间,我们既可以享受产假的同时,也能获得一定的生育津贴。对于这个情况,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生育津贴的相关福利规定,以供大家参考,希望对您的生活有所帮助。
(一)正常分娩可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二)难产增加产假15天
(三)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四)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五)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按照女职工生育或者流(引)产当月所在用人单位实际申报缴费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日计算
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日支付标准×产假(计算公式)
参保人产假休完后三个月内由单位经办人员携带以下材料到辖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一)填写武汉市生育津贴申报表
(二) 生育分娩及住院流引产人员提供出院小结或出院记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门诊流产人员提供门诊病历或诊断证明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四) 市外生育分娩人员提交出生医学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五)前期未办理生育就医登记人员需提交结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由用人单位领取,用人单位将在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网查询到费用金额后,提供武汉市社会保险基金专用结算单的加盖财务章、账户信息、联系电话等,最后直接到市医疗保险中心办理领款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