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9年武汉新出台非机动车管理新规将有三大变化,一是骑车打手机罚款50元,二是过天桥人行横道要推行,三是驾驶电动车需办证,新规将于2019年4月15日起施行。下面我们就来了解具体《办法》是如何说明的吧。
《办法》对非机动车驾驶人提出了要求。
《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有这些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50元罚款:
(一)实施使用手持电话等影响安全行驶的行为的;
(二)通过人行横道、过街天桥、地下通道等过街设施未下车推行的;
(三)使用非机动车牵引其他车辆或者载人、载物装置的。
《办法》还规定,加装、改装车篷、阳伞、车厢、座位、高分贝音响等影响行驶安全的装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依法扣留车辆或者装置,并处50元罚款。
《办法》对驾驶电动自行车进行了规定,要求电动自行车要有证驾驶。
其中,第十五条规定,电动自行车车辆所有人应当自购买车辆之日起30日内,持车辆所有人合法身份证明、购车发票或者其他车辆合法来历证明、车辆整车出厂合格证明,向居住地所在辖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上牌手续,并现场交验车辆。
对依法取得牌证的电动自行车,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可以为其安装防盗芯片。
第十八条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驾驶人要年满16周岁;随车携带行驶证,按照规定悬挂号牌;不得曲折竞驶、逆向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
《办法》还指出,鼓励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乘坐人佩戴安全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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