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蔡甸区教育局发布了2022年新生入学通知。通知内容对入学条件及方式,还有招生流程都进行了详细的说明,还不清楚的家长朋友可以来看看,提前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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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含>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少年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的规定,户籍和房产证一致的,安排对口入学;户籍和房产证不一致的,由户籍所在地教育总支统筹安排入学;特殊情况由各街道乡教育总支甄别认定后处理。
2、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迁出原地后的义务教育入学
征收之时可一次性选择6年内继续在原户籍所在地按照原招生办法入学,或者在迁入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划片招生的就近学校入学。由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相关材料(如拆迁协议、房产证、租房协议等),向各街道乡教育总支提出申请,由教育总支安排入学。
3、非本市户籍随迁子女及港澳台居民随迁子女入学
由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我区居住证、劳动合同(或者经营许可证)等能表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按居住证所在街道的要求登记,由各街道乡教育总支统筹安排入学。
4、已办理户籍由市外迁入我区的大学生子女入学
凡已办理户籍由市外迁入我区的大学生,其子女均可在我区接受义务教育,由其落户所在街道教育总支安排入学。
5、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尽可能安排符合条件的6-14周岁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对确实没有生活、学习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由各街道乡教育总支组织开展送教上门工作。
6、因身体健康等原因确需缓学的适龄儿童、少年
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缓学,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
7、义务教育入学优待
符合义务教育入学优待政策的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2020年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医务人员子女等,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办理。
8、两孩及以上的家庭子女入学
坚持划片对口就近入学的基本原则,在第一个孩子非择校入学的前提下,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就读九年一贯制学校或同一学段的孩子原则上安排在同一所公办学校。
1、调查摸底
4月30日前,各街道乡教育总支对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调查摸底、登记造册,依法依规确定《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发放对象。
2、发布招生公告
各街道乡于5月31日前在学校、社区(村组)等区域公示辖区内各学校服务范围及招生公告。
3、小学新生登记审核
蔡甸街城关采取网上登记、线下审核的方式,其他街道乡采取设点登记、现场审核的招生方式,于6月14日前完成小学新生登记工作。各街道乡具体登记时间安排详见各街道乡发布的招生公告。
4、小学新生录取公示
6月20日-24日在各学校门口对小学一年级新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
5、初中新生分配
蔡甸区内初中新生:坚持小升初整校对口分配,凭《通知书》到分配的初中学校报到。
市内小升初跨区分配:武汉市内因搬迁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跨区入学的小学毕业生,应由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5月16日-20日,向学生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填写登记表,并提供学生本人户籍(或监护人居住证)审查,经学校审查同意后,分别到所在区教育局和跨入区教育局办理跨区入学手续,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发放《通知书》。
外省、外市到我区就读的初中新生:武汉市外到蔡甸区就读的初中新生,需于6月17日之前,携带户口本、房产证(随迁子女需提供监护人在我区的居住证、劳动合同、经营许可证等能表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及学籍信息表,到各街道乡教育总支审核资料并登记(蔡甸街城关的到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登记),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6、发放入学通知书
7月3日,各街道乡教育总支、各学校完成《通知书》发放工作。
7、新生补录
符合入学条件但未在规定时间按要求进行登记的新生,统一于8月25日-31日到各街道乡教育总支补办手续,由教育总支统筹安排入学。
1、凡有意选择民办学校上学的学生,必须先持《通知书》到政府指定的学校报到,办理有关手续。
2、民办小学、民办初中报名时间统一为7月7日-9日,全部使用《武汉市中小学入学招生管理平台》实行网上报名。每位学生只能选报1所学校,重复报名无效。
3、民办学校报名数小于招生计划数的,采取登记注册方式招生;报名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的,采取电脑派位方式招生。
4、民办一贯制学校小学部已自愿网上报名本校初中部的学生可以直升其初中部。
5、民办学校应于7月25日前完成新生录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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