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就到了幼升小的节点了,很多家长朋友都关心自己小孩年龄符合的要求问题,洪山区的幼升小的入学要求和入学方式是怎样的,家长们可以提前了解好,以免对小孩入学造成不便,下面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详情。
根据《义务教育法》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周岁的计算以每年的8月31日为时限。(以2022年为例,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
洪山区幼升小要求具有洪山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或者其监护人具有洪山区居民居住证。
1、适龄儿童户口本人页3、监护人户口页5、当监护人与被监护人之间关系不请时,需补充证件,如证明监护人与被监护人之间关系的证件拆迁户需提供拆迁协议1.监护人洪山区居住证3.适龄儿童户口本首页(本页上有派出所及户籍地址名称)5.《出生证》7.房产情况:提供房产证(房产证或不动产证)及房查编号,拆迁户需提供拆迁协议8.劳动合同(或者经营许可证)等能表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
1.对口入学(根据房产位置的对口学校入学):
①具有洪山区户籍适龄儿童,其监护人房本地址与户籍地籍一致(如果监护人提供房地部门《无房证明》,根据祖辈房产信息综合判断);
②被拆迁的原户籍为洪山区的适龄儿童(征收之时可一次性选择6年内继续在原户籍所在地按照原招生办法入学);被拆迁后迁入户籍的为洪山区的适龄儿童。
2.统筹入学:
1、监护人持有居住地址为洪山区的《武汉市居住证》,并持有与居住证地址一致的房产证的适龄儿童
2、仅本人户籍在洪山区的适龄儿童
3、监护人持有居住地为洪山区的《武汉市居住证》的港澳台适龄儿童
4、监护人符合“大学生落户”政策户籍迁入洪山区的适龄儿童
5、监护人持有居住证地址为洪山区的《武汉市居住证》的随迁适龄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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