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已经是春季了,很多地区的小学已经开始报名入学了,今年的武汉市新洲区的小学入学政策是什么样的,入学需要哪些资料,办理什么流程,下面来看最新的流程政策一览。
2021年幼升小入学最新政策还未发布,以下是武汉2020年小学入学安排,仅供参考。
一、2020年武汉市小学新生报名流程
受疫情影响,2020年入学招生工作时间整体延迟。具体安排如下:
5月31日前,各区制定义务教育新生入学实施方案,对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调查摸底、登记造册。
6月15-19日,办理跨区入学登记手续。
6月30日前,各区公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服务范围、招生计划。
7月10日前,各区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7月11-12日(周六、周日),小学、初中新生凭《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到政府安排的学校报名。
7月15-17日,民办小学报名、民办初中网上报名。
7月25日(周六),报名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初中学校电脑派位招生。
二、2020武汉市小学报名政策
义务教育小学阶段招生按照“相对就近”、“人户一致”的原则进行,满足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学,严禁不足龄的儿童入学。具体要求如下:
照“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的规定,户籍和住房一致的,安排对口入学;户籍和住房不一致的,不作为对口入学依据,符合入学条件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特殊情况由区教育局和学校组织有关部门甄别认定后处理,杜绝漏登、瞒登、错登、假登行为。
三、小学报名材料
1、户籍本地区的适龄儿童
① 户口簿(监护人及小孩)原件、复印件一份;
② 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监护人)原件、复印件一份。
2、持有本地区居住证的随迁子女
① 居住证(监护人)原件、复印件一份;
② 户口簿(监护人及小孩)原件、复印件一份;
③ 住房证(监护人)或租房合同原件、复印件一份。
3、户籍在本地区的防疫一线医务人员子女
① 户口簿(监护人及小孩)原件、复印件一份;
② 房产证或租房合同(监护人)原件、复印件一份;
③ 经所在单位审核、公示并盖章的公函等证明材料。
4、落户本地区的留汉大学生子女
① 适龄儿童户口簿原件、复印件一份;
② 监护人户口簿原件、复印件一份;
③ 监护人房产证(购房合同)或租房合同原件、复印件一份。
5、本地区房屋拆迁人子女
① 户口簿(监护人及小孩)原件、复印件一份;
② 监护人持有的六年内(2014年8月31日以后)拆迁证明、房产证原件等资料、复印件一份。
6、因疫情影响无法及时办理不动产权证书以及落户或户口迁移手续的购房人子女
① 户口簿(监护人及小孩)原件、复印件一份;
② 监护人商品房买卖合同(交付时间在2020年8月31日前的商品房项目)原件、复印件一份;
③ 监护人书面承诺:在2020年12月31日前补齐相关手续,未按承诺补齐的,接受教育部门为其子女继续接受义务教育的学校调整。
7、港澳台居民子女
① 居住证(监护人)原件、复印件一份;
② 身份证件(适龄儿童)原件、复印件一份;
③ 住房证(监护人)或租房合同原件、复印件一份。
2021年幼升小入学最新政策还未发布,以下是武汉2020年小学入学安排,仅供参考。
2020武汉市小学报名全攻略
一、小学入学政策
义务教育小学阶段招生按照“相对就近”、“人户一致”的原则进行,满足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学,严禁不足龄的儿童入学。具体要求如下:
1、照“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的规定,户籍和住房一致的,安排对口入学;户籍和住房不一致的,不作为对口入学依据,符合入学条件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特殊情况由区教育局和学校组织有关部门甄别认定后处理,杜绝漏登、瞒登、错登、假登行为。
2、照“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迁出原地后的义务教育入学,征收之时可一次性选择6年内继续在原户籍所在地按照原招生办法入学,或者在迁入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划片招生的就近学校入学”的规定,由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拆迁证明、房产证、租房协议等),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由区教育局安排入学。
3、本市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4月30日前,持我市居住证、就业证明(或经营许可证),按居住证所在区的要求登记,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纳入《通知书》发放范围。
4、真贯彻执行国务院《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持有我市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随迁子女可在我市接受义务教育,由其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4月30日前,持我市居住证、就业证明(或经营许可证),按居住证所在区的要求登记,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纳入《通知书》发放范围。
5、入实施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等工程,凡已办理户籍由市外迁入我市的人员,其子女均可在我市接受义务教育,由其落户所在区教育局安排入学。其子女户籍已迁入我市的,按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政策安排入学。
6、疾病、伤残需缓学或因丧能需免于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其家长或监护人提出申请,附区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报户籍所在地街(乡、镇)政府或区教育局批准后,发给缓学或免学证书。
7、学年龄要求:“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的规定(周岁的计算以每年的8月31日为统计时限)。
8、入学条件且在4月30日前未按要求进行登记的,统一于8月下旬到各区教育局补办手续,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9、除以上材料外,根据各小学要求不同,家长应准备诸如儿童体检健康证明、户口簿原件和合法固定住所的产权证明原件、就业证明原件或其他合法经营(营业执照)原件、家长身份证原件等材料,详情请咨询各小学,依各小学要求携带相应材料前往报名。
二、小学报名材料
1、户籍本地区的适龄儿童
① 户口簿(监护人及小孩)原件、复印件一份;
② 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监护人)原件、复印件一份。
2、持有本地区居住证的随迁子女
① 居住证(监护人)原件、复印件一份;
② 户口簿(监护人及小孩)原件、复印件一份;
③ 住房证(监护人)或租房合同原件、复印件一份。
3、户籍在本地区的防疫一线医务人员子女
① 户口簿(监护人及小孩)原件、复印件一份;
② 房产证或租房合同(监护人)原件、复印件一份;
③ 经所在单位审核、公示并盖章的公函等证明材料。
4、落户本地区的留汉大学生子女
① 适龄儿童户口簿原件、复印件一份;
② 监护人户口簿原件、复印件一份;
③ 监护人房产证(购房合同)或租房合同原件、复印件一份。
5、本地区房屋拆迁人子女
① 户口簿(监护人及小孩)原件、复印件一份;
② 监护人持有的六年内(2014年8月31日以后)拆迁证明、房产证原件等资料、复印件一份。
6、因疫情影响无法及时办理不动产权证书以及落户或户口迁移手续的购房人子女
① 户口簿(监护人及小孩)原件、复印件一份;
② 监护人商品房买卖合同(交付时间在2020年8月31日前的商品房项目)原件、复印件一份;
③ 监护人书面承诺:在2020年12月31日前补齐相关手续,未按承诺补齐的,接受教育部门为其子女继续接受义务教育的学校调整。
7、港澳台居民子女
① 居住证(监护人)原件、复印件一份;
② 身份证件(适龄儿童)原件、复印件一份;
③ 住房证(监护人)或租房合同原件、复印件一份。
新洲区小学入学登记查询系统
新洲区2020年采取的是现场报名方式,未开通网上报名通道。
网友评论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