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表示,湖北省2021年上半年自学考试转考将从2月27日起正式开始,此次转考工作省内转至外省是在2月27日到3月3日,外省转入省内是在3月1日到3月25日,具体安排如下。
1月30日从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获悉,我省2021年上半年自学考试转考工作将于2月27日正式启动,包括省内转考、省际转考(转至外省、外省转入),全部实行网上办理。
转考条件:
已在“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考生服务平台”)上完成注册及身份确认。
办理时间:
1、省内转考由考生自行在考生服务平台上办理,时间不限;
2、转至外省时间为2021年2月27日—3月3日,省自考办集中受理时间为2021年3月4日—3月5日;
3、外省转入时间为2021年3月1日—3月25日,省自考办集中受理时间为2021年3月26日、3月29日。
省自考办集中受理期间仅面向各地市州考办和各主考学校,省际转考的考生根据系统提示提交材料。
省内转考、省际转考(转至外省、外省转入)的相关内容,以及网上转考时,由于准考证信息有误而没有显示在可转考准考证列表中的各种情况,可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查询。
省考试院提醒,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电子转考的办理按照全国考办有关规定执行。要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尽量采取线上方式办理。确需考生现场办理的,务必做好人员登记、体温检测、疏导分流、通风消毒等工作。
1、所有考生均应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组考要求进行健康状况监测,提前做好准备。随时关注考区、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规定,考前14天前开始,每日进行体温测量、记录并进行健康状态监测,填写《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健康状况报告表》。参加多科次考试的考生,应提前打印多份《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健康状况报告表》,如实填写,每次进入考场时须上交一份。考生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提供虚假信息,不配合考试工作人员管理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点、考场及考试工作秩序。除考生佩戴的口罩,其他防疫物品均不允许带入考场,接受身份验证时应临时摘下口罩。
3、提前到达指定考点,自觉接受防疫检查、身份验证和安全检查。不得在考点内随意走动,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
4、考生应注意个人卫生和防护,考前14天内,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尚在外地的考生应了解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及时返回,并按属地化要求和规定进行管理,以免耽误考试。
5、考前14天内出现感冒,发烧,喘憋、唿吸急促,恶心呕吐、腹泻,心慌、胸闷,结膜炎等身体状况异常,应立即按当地防疫要求,及时到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核酸检测,及时报当地教育考试机构,经综合研判评估后确定是否具备正常参加考试的条件。
6、在考试期间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立即向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综合研判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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