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本就是一所公认的大学城,不仅有许多知名大学,还有许多知名大学附属的独立高校。不过近几年有不少独立高校已转设为普通民办本科,近日,又有三所独立学院将要转设为普通民办本科,一起来看看是哪三所。
1.湖北民族大学科技学院
是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国家教育部审批确认的普通本科高校。现有在校学生11596人,设有医学院、大健康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建筑与设计学院、文化与传媒学院、音乐与体育学院、信息工程学院(中软国际大数据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预科教育学院和硒茶学院等10个二级学院。
2.长江大学工程技术学院
成立于2004年3月,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由长江大学发起创办的一所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层次学历教育的独立学院。形成了“以工科为主体,以石油主干学科为特色,工、管、文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布局,是目前湖北省唯一一所以石油主干学科为特色的多科性独立学院。
3.武汉科技大学城市学院
于2002年7月经湖北省教育厅批准成立,2004年2月教育部核准备案,属本科层次的独立学院,目前在校生14078人。
学院现有34个本科专业,13个专科专业,涵盖经、文、理、工、医、管理、艺术等7大学科门类,本科专业布局结构为:工学12个占35.29%、理学2个占5.88%、文学3个占8.82%、经济学1个占2.94%、医学2个占5.88%、管理学10个占29.41%、艺术学4个占11.76%,已形成以工科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办学特色。
当前主要的转设路径有三种:转为民办、转为公办和终止办学。
1.转为民办:办学协议完善,办学主体间权利义务划分清晰,办学条件达到本科高校设置标准的独立学院,可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高校。
2.转为公办:无社会举办方(指由公办高校单独举办,公办高校与学校基金会、校办企业、学校附属医院、校友会或学校工会等下属机构合作举办,以及公办高校与地方政府合作举办,下同)或社会举办方拟退出举办、地方政府有条件承接举办的,鼓励转设为独立设置的公办普通本科高校。
3.终止办学:已停止招生,或由于各种原因无法完成转设,或举办者主动提出且条件具备的,终止办学,撤销建制。
此外,《方案》鼓励各地积极创新,可探索统筹省内高职高专教育资源合并转设,也可因地制宜提出其他转设路径,经教育部同意后实施。
《方案》称,独立学院作为高等教育大众化背景下产生的一种办学模式,为我国扩大高等教育资源供给、培养急需应用型人才、优化高等教育区域布局、促进高等教育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但独立学院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法人地位未落实、产权归属不清晰、办学条件不达标、师资结构不合理、内部治理不健全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教育公平和高等教育健康发展。
随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实施生效,民办教育发展面临新形势、新要求,制定该《方案》旨在引导民办高等教育健康规范发展,推进高等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独立学院作为新时期我国高等教育体制改革过程中出现的一种特殊的办学机制与模式,顺应了我国教育体制改革的要求,进一步满足了人民群众对高等教育的需求。
但根据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实际情况与世界高等教育发展的先进经验,注定了我国独立学院是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一种过渡模式。适时、有序地将独立学院转设为独立建制的民办高校,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1.明确“身份”,更需坚持角色定位
与母体在地缘上脱钩,为转设做了基础准备。在采访中,很多独立学院负责人认为,独立学院下一步要解决的棘手问题是,人才培养要与母体学校实现真正的错位发展。
独立学院不应该戴著应用型的帽子,而和母体学院上一样的课程。“母体”现在的主要任务是建设江蘇高水平大学,而所属的“独立学院”应该踏踏实实培养应用人才。
2.脱离母体光环,还需打造自身品牌
升格为省属独立设置的民办本科高校,将拥有更加充分的办学自主权和发展空间,特别是在专业建设、招生计划、人才师资引进和培育、科研创作项目申报、拓展研究生教育、产教合作、国际交流等诸多方面享受与省属公办院校同等的发展机会和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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