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初一初二8月10日复学复课,同时汉阳区教育局在8月7日公布汉阳第五批可线下复课的教育培训机构名单,现在机构需做好防疫工作,保证环境通风良好。此次复课的机构主要是中小学阶段的培训,具体公告及机构名称地址如下。
按照《武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校外培训机构有序恢复线下培训工作的通知》要求,经机构自查自评、书面申请和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组织评估认定,以下4家教育培训机构达到线下复课标准,准予线下复课,现予以公告。
未经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评估认定通过,任何教育培训机构不得线下复课。未取得办学许可,任何教育培训机构不得开展培训活动。为确保把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切实维护受教育者合法权益,在此提醒广大学员和家长:如有需要,请选择有办学资质、经评估认定的教育培训机构。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进行监督。咨询电话:027-84843267。
汉阳区教育局2020年8月7日
合规校外培训机构可在自查自评的基础上,向办学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申请线下复课。经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评估认定通过后,允许正式线下复课,时间不早于7月10日。未经评估认定通过,擅自线下复课的,依法责令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对造成严重后果的,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依法追究责任。
1.自查自评
由机构先对照《武汉市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复课标准》11条和《武汉市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复课工作指南》30条认真准备,逐项进行自查自评,落实各项防控要求,完善各类制度。
2.书面申请
在自查自评的基础上,由机构向办学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提交线下复课的书面申请及相关资料。
3.评估认定
各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根据教育行政部门提供的培训机构申请情况,组织区教育、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公安、应急管理及街道等部门进行评估认定,对未达到线下复课标准的培训机构,指挥部提出整改意见,培训机构按要求完成整改后重新提出申请,通过评估认定后再行复课。
4.公示承诺
经评估认定合格的培训机构,由各区教育部门统一在官网公布培训机构名称和地址,培训机构同时在办学场所显著位置公示疫情防控责任承诺书。
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复课坚持学员自愿原则,机构不得强制,不得虚假宣传诱导学员参加线下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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