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黄陂区教育局发布做好我我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通知中队招生进程进行了安排,各幼儿园报名时间定于7月中旬,辖区适龄儿童家长可携带资料现场报名,下面来看具体时间安排。
2020年6月30日前,各幼儿园摸底,制定招生方案(计划)、招生公告及矛盾纾解方案;
2020年7月上旬,各幼儿园采取线下张贴,线上推送等方式,发布经各街(乡)教育总支核准的招生公告;
2020年7月中旬,采取网上报名、现场报名等形式组织报名;
2020年7月下旬,确定录取名单;
2020年秋季开学预备周,办理入园手续。
各幼儿园: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全市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的通知》,为进一步规范2020年本区幼儿园新生入园招生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原则
(一)就近免试。幼儿园实行秋季集中统一招生,遵循人户一致(即住房和户籍一致)优先,相对就近入园,严禁幼儿园以任何形式进行入园编班考试、测查或变相遴选生源。
(二)控制班额。幼儿园严格控制招生规模和各年龄段班额,招收本区范围内适龄幼儿,不得随意扩大规模招生,不得挤占必备功能室。
(三)公平公正。完善招生公示制度,规范招生程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提升招生入园工作公信力,保证招生工作稳妥有序。
二、招生对象
幼儿园小班入园年龄为3周岁(2016年9月1日一2017年8月31日间出生),其它班级入园年龄依此类推。
三、工作程序
(一)制定招生方案(2020年6月30日前)。各街(乡)教育总支指导辖区内各幼儿园加强入园需求摸底,按照核准的招生规模和班额,制定招生方案(计划)、招生公告及矛盾纾解方案。区直属机关幼儿园、95969部队幼儿园招生方案报区幼儿教育工作站审核。全区所有公办幼儿园招生方案于7月3日前报区幼儿教育工作站备案。幼儿园办园规模的核定依据《湖北省学前教育机构办园基本标准(试行》(鄂教基[2012]11号)文件执行。
(二)发布招生公告(2020年7月上旬)。各幼儿园采取线下张贴,线上推送等方式,发布经各街(乡)教育总支核准的招生公告(区直属机关幼儿园.95969部队幼儿园招生公告报区幼儿教育工作站审核)。招生公告主要包括幼儿园办学基本情况、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条件、报名时间、录取方式、收费项目及标准、咨询方式等信息。招生公告的发布时间,一般不少于一周,充分保障幼儿家长(或监护人)知情权.招生公告发布期间,各幼儿园应当采取适当方式,为家长(或监护人)提供入园指导服务。
(三)组织报名登记(2020年7月中旬)。各幼儿园按照便民利民、规范高效的总体要求,优化报名登记流程,精简核验证明材料。灵活采取网上报名、现场报名等形式组织报名,坚决防止出现因招生工作导致的人员聚集。凡现场报名的园所务必加强防疫措施,设置安全提示,排队间隔距离地标,做好体温检测和健康扫码,备好消毒液,戴好口罩。报名登记期间,幼儿园应当接受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家长(或监护人)提出的报名申请,指导家长填写《幼儿园新生入园申请表》(统一样式见附件1.由各幼儿园自行印制),不得以名额已满、先到先得等理由拒绝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幼儿报名。报名登记工作结束后,各幼儿园应当及时做好有关信息核验工作。有条件的幼儿园,可以在报名登记时间步核验有关信息,一次办理到位。
(四)确定录取名单(2020年7月下旬)。各幼儿园根据招生计划、报名登记及信息核验情况。优先招收人户一致的适龄幼儿,不得以报名先后顺序作为录取依据。对招生学位数小于入园报名数的,可以采取电脑随机派位、分批次招录等方式确定录取名单:对招生学位数大于入园报名数的,可以在录取符合条件的幼儿后,适当放宽条件进行补录。录取工作结束后,应当及时向已录取的适龄幼儿家长(或监护人)发放《幼儿入园通知单》(统一格式见附件,由各幼儿园自行印制),向未录取的适龄幼几家长(或监护人)告知录取结果并做好说明工作.对在集中招生时段因各种情况未能招收的适龄幼儿,由区幼儿教育工作站为家长(或监护人)提供必要的入园指引服务。集中招生结束后,有富余学位的幼儿园可以在区幼儿教育工作站的指导下依规补招。
(五)办理入园手续(2020年秋季开学预备周)。被录取的适龄幼儿家长(或监护人)持《幼儿入园通知单》和《儿童入园(所)健康检查表》(按照卫生健康部门制定的卫生保健工作规范进行健康检查),到幼儿园办理入园手续.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身份由区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予以认定、出具证明:现役军人,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身份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证明,并查验工作证件。以上4类人员子女入园名单请各幼儿园于7月20日以前报送区幼儿教育工作站备案。
(四)规范招生秩序,强化问责查处,各街(乡)教育总支要.加强辖区内幼儿园招生工作的全面指导和全程监管,对幼儿园招生过程中出现的虚假宣传、违规收费、管理混乱等各类违规行为和举报问题进行严肃查处。各幼儿园要切实规范招生行为,认真落实园长负责,专人管理的招生工作机制,确保招生工作缜密无漏,有序推进.区教育局和各街(乡)教育总支要分别设立公布幼儿园招生服务电话,统一做好问题咨询、政策解答、举报受理等工作,区教育局招生服务工作由区幼儿教育工作站负责,服务电话: 85926056.
(五) 2020年秋季幼儿园开学后,各幼儿园应当及时采集新入园幼儿基本信息,统一纳入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电子学籍管理。
来源: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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