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符合条件,在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阶段都可以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那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怎么认定呢?认定标准是什么?对于这类学生有什么补助政策呢?
针对家庭困难学生,学生资助中心是否会提供相应的资助?有哪些优惠政策?
洪山区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回复称:
对本人或家人感染新冠肺炎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校后在落实国家资助政策的基础上,使用学校按规定提取的资助基金予以资助。
对处于还款期的国家助学贷教借款学生,可以合理延后还款期限或启动救助机制。
对非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低保对象家庭子女或因疫情影响导致法定监护人失业、家庭失去经济来源的学生,2020年上学期比照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就学政策予以资助。
洪山区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解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对象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在籍在校学生,包括以下七类:
①经扶贫部门确认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
②经民政部门确认的低保家庭子女;
③经民政部门确认的特困人员;
④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孤儿;
⑤经民政部门确认的烈士子女;
⑥经残联确认的残疾学生;
⑦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主要包括重点优抚对象的经济困难家庭、因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因家庭成员遭受重大疾病或意外伤害、因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等情况影响子女入学就读及其他需要资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国家是有一定的补贴政策的,有需要的可以了解一下这方面的信息,按照要求条件去申请。
转载自长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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