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是孩子们接触社会的第一道门槛,因此对于教育的质量,教学的环境,很多家长都是非常关心的。而如今幼儿园的高价学费也是让许多家庭有些难以负担,针对此,武汉市特地发行了相关政策将要设立奖补资金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经办。
“设立奖补资金,一方面是为了鼓励多种形式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另一方面是为了切实减轻幼儿家庭的经济负担。”武汉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对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将按照一级及以上幼儿园(含省、市级示范幼儿园)3000元/生·年、二级幼儿园2400元/生·年、三级幼儿园2000元/生·年的标准予以财政补助,无等级园按不高于三级园标准补助。
各区教育局于每年10月底前依据审核和公示结果,认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审核认定后,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法定代表人应与区教育局签订协议书,由区教育局授予“武汉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牌匾。幼儿园要在办园场所醒目位置悬挂牌匾,主动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奖补资金主要用于改善办园条件、补充玩(教)具、保教和生活设施设备、校舍维修改造、支付园舍租金、改善教师待遇、开展园长教师培训、弥补公用经费不足、降低保教费收费标准等。
“享受财政资助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应严格按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或捐资助学等费用,禁止以特长班、兴趣班等形式向家长乱收费。”武汉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各区教育局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实行动态管理,对出现办园行为不规范、违背学前教育规律、保教质量严重下滑、财务管理混乱、违规乱收费、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资格,停止享受政府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扶持政策,并在三年内不得再申报。对恶意套取、挪用补助资金的,要取消或收回当年补助资金。当年度年检不合格的,不得再申报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并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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