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于艺术、体育类考生投档志愿填报的相关规则和投档原则的要求目前已经有招考办进行了全面的发布,考生们可与7月15日起进行报名投档,具体规定如下:
按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类、播音与主持专业类、舞蹈学类、表演专业类、服装表演专业类实行分类投档。省招办将全省专业统考和文化成绩均达到全省统一划定的艺术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根据其志愿以及投档排序成绩,按平行志愿和分类投档规则投档,投档比例为招生计划的100%。高校在已经投档的考生中根据本校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
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表演类: [(高考文化成绩+优录加分)×40%+专业统考成绩×60%]×2+专业统考成绩×10-6;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广播电视编导专业:[(高考文化成绩+优录加分)+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成绩×10-6;
舞蹈学类、服装表演专业: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成绩+优录加分)×10-6。
对第一志愿投档后未完成计划的院校(专业类)再投第二志愿,投第二志愿时将本科文化分数线上的第二志愿考生分类投档,高校按照本校的录取规则录取。
将体育身体素质测试成绩、文化成绩达到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体育专业投档排序成绩[(文化总分+优录加分)×50%+体育身体素质测试成绩×75%]+体育身体素质测试成绩×10-6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进行投档。投档比例为招生计划的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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