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十多年的学习生涯中,转学还是比较常见的一件事。除了对学校不满之外,外地户口来汉上学等情况也是转学的原因之一。而转学对于很多人来说并不是一件简单事,需要注意的事有很多。下面小编就为大家详细解答一下武汉转学的这些问题。
要求户籍所在地升学的家长,应持户口本、房产证等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区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由户籍所在区教育局根据有关规定,经审查同意后,按其户口安排生源未满且相对较近的接收学校,并办理学生档案材料移交手续。
第一种情况:学生已取得武汉学生学籍。
学生可以享受武汉本地户籍学生一个待遇,依照小学的对口学校,直接升入初中即可。 中考填报志愿、分配生录取时,他们与“武汉伢”享受同等待遇。
第二种情况:学生未取得武汉学生学籍。
1、外地户口随迁子女由学生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持武汉市居住证、务工证 (或经营许可证),到所属区教育局指定的对口服务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公办教育资源不足 的地方,由区教育局协调安排其入学。只要班级有学额、只要符合入学条件,允许随时插班; 只要有正当理由,允许随时转学。
2、购买房产,帮孩子将户口转到武汉市,再依据户口所在区教育局的安排,就近入学。
3、在民办学校就读,比如:华一寄宿、枫叶国际、大方学校,为明学校等可以直接参加学校举办的考试,考过即可就读。
4、办理借读手续(难度较高)。从政策层面来说,借读是违规的,也是教育局明令禁止 的。借读有风险,请大家务必谨慎选择。
新城区的人进入中心城区工作,在老家已无房,户口迁入中心城区又不符合条件,孩子就只能回原户籍地接受义务教育?
根据《义务教育法》及义务教育新生入学政策规定,义务教育坚持以区为主政策,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流动人口,如果持有武汉市居住证、务工证明(或经营许可证),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由居住证所在区教育局安排入学。同时,《湖北省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条例》规定:“本条例所称流动人口,是指离开户籍所在地县级行政区域到其他行政区域居住的人员,在设区市的市辖区之间流动的人员除外。”
新城区居民到中心城区工作,仍然是在市内跨区工作与生活,不属于流动人口,不能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安排入学。如果要求入读中心城区学校,则属于跨区择校。择校行为不在政府安排入学范围内。
(下面以东西湖区为例)
1.转入学生户口地址页、学生户口本人页、出生证。
2.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房产证(或电子发票)或居住证。
(法定监护人暂无房产证,但已在东西湖区购房,其购房合同和发票等同房产证,在网上拍照上传时只需上传购房发票)。
3.提供转出学校出具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生成的《学籍卡片》。
说明:以上证件需网上拍照上传(对符合东西湖区转学资格第三条需加传《无房证明》)。
(下面以东西湖区为例)
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具备我区转学(入学)资格:
1.学生户籍属于武汉市东西湖区。
2.学生法定监护人拥有武汉市东西湖区房产。
3.学生户籍(出生上户)和法定监护人户籍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同户,祖父母(外祖父母)拥有东西湖区房产,且学生法定监护人名下无房产(法定监护人名下无房产需到“市民之家”出具无房证明)。
4.学生法定监护人持有效期内的东西湖区《武汉市居住证》。
5.已办理户籍由市外迁入我区留汉创业就业的大学生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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