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年底开始湖北省辖内开展了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行动,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表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人民币或宣传无现金支付,否则将面临出发。若遇到违法拒收人民币行为,也鼓励广大群众举报。
针对拒收现金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可以根据拒收现金行为的具体情况,给予警告,处以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罚款,并对负有直接责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五万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案例:
2020年四季度,人民银行依法对16家拒收现金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作出经济处罚,处罚金额从500元至50万元人民币不等。被处罚的16家单位主要为公园景区、公共服务机构、停车场、保险公司等,分别是: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北纬路营业部、北京市中山公园管理处、北京爱康国宾酒仙桥门诊部有限公司、天津杨柳青古镇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定中心支公司、大同市有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山西御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杭州跨湖桥景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杭州余杭超山风景名胜区旅游度假有限公司、青田香溢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阜阳旭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武汉优优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柞水终南山寨旅游开发有限公司、银川顺泊停车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雅安中心支公司、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阿克苏中心支公司。上述被处罚单位或法律意识淡薄、或服务意识不强、或基于商业目的,张贴“拒收现金”标示牌,以“无接触”“上级要求”等为由,在有人值守且完全具备现金收取条件下,拒收现金。(来源:中国人民银行)
2020年12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0〕第18号》。
公告称,非银行支付机构应充分考虑非现金支付与现金支付的兼容性,做好对服务对象的提示,不得要求或诱导其他单位、个人拒收现金或采取歧视性措施排斥现金支付,不得通过各种形式宣传无现金支付或歧视现金支付概念。
金融机构与客户面对面办理金融业务涉及现金收付及费用缴纳的,金融机构应在营业场所设置人工现金收付通道。金融机构作为行政事业性收费或公共服务收费受托方的,应设置人工现金收付通道。
1.明确告知对方其行为违法,无权拒收现金。
2.向当地人民银行举报。
3.拨打12363投诉电话进行举报。
4.注意保留相关证据。
投诉举报电话:027-12363
武汉当地人民银行投诉举报电话:027-857784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