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油是机动车行驶的主要驱动动力,但是为了加大对环境的保护也为了节约对资源的开采,武汉市近日也正式出台了鼓励柴油提前进行淘汰的政策,并且对符合要求积极淘汰的车主给予相应的补贴政策。
补贴时间自2019年8月1日起实施,至2020年7月31日截止。
1、车辆登记地点为武汉市,注册登记时间在2008年7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距强制报废期止1年以上的柴油车,以办理登记时间为准;
2、车辆登记所有人为个人、个体工商户、企业和其他非财政供养的社会组织;
3、2019年8月1日(含)起至2020年7月31日(含)止提前淘汰注销的国Ⅲ柴油车。
1、申请提交。申领人(或委托代理人)电话联系市国II柴油车联合办公服务窗口,由工作人员指引申领人(或委托代理人)将待报废机动车送至有资质的机动车回收企业,并在交车时填写《国皿柴油车提前淘汰补助资金申报表》
2、车辆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对待报废机动车进行报废拆解,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
3、车辆注销。公安交管部门办理《机动车注销证明》。
4、补助核准。市生态环境局核定车辆排放标准,市公安交管局核准号牌号码、号牌种类、VIN号、首次注册登记信息、强制报废期止、注销证明号及车辆类型,市商务局核准车辆回收证明号和预补助金额数,市财政局核准补助金额。
5、补助发放。 补助金额经部门联合会审和领导集体决策通过后,市商务局将已核准的国Ⅲ柴油车提前淘汰补贴申报汇总表函告市财政局,由市财政局负责发放补助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