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到武汉上小学,学籍该怎么转呢?这个问题似乎困扰了不少家长,其实整个流程并不复杂,只要把相关的规定了解清楚,还是比较好转的。那流程以及各项要求,都在下方列举好了,希望可以帮到有需要的家长们。
《义务教育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可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根据规定,义务段学生转学,由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安排接收学校。中途转学不保障对口入学。严格控制同一城区或同一乡镇(街道)内转学。若想转入小区对口学校,在学校有空余学位的前提下,须满足人户合一要求。
1、在学期结束前一周,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到户籍所辖的小学联系、登记学位;咨询具体办理转学手续的时间。
2、确定转入学校后,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在读学校提出转学申请。
3、转出学校凭转入学校同意接收函开具转学证明,提供学籍资料,并将有关转学资料录入计算机。
4、转入学校凭转学证明及学籍资料接收学生,并办理有关手续。
1、武汉户口入学政策:
武汉市今年就近对口入学要求户籍和住房一致。户籍和住房不一致的,不作为对口入学依据,符合入学条件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2、非武汉户口入学政策:
非本市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家长应于4月30日前持武汉市居住证、就业证明(或经营许可证)按居住证所在区的要求登记,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为配合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等工程,凡已办理户籍由市外迁入武汉市的人员,其子女均可在武汉市接受义务教育,由落户所在区教育局安排入学。
8月31日以前,符合转学条件的均可办理转学手续。如需进一步了解情况,您可致电武汉市教育局,电话:65608471。
若无房产证,家长可提供该房产权属的法定有效证明。按照《义务教育法》“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的规定,户籍和住房一致的,安排对口入学;户籍和住房不一致的,不作为对口入学依据,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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